攀枝花市第三人民医院精神康复仪器采购项目(第二次)采购公告

攀枝花市第三人民医院

精神康复仪器采购项目(第二次)采购公告
第一章  邀请函

攀枝花市第三人民医院因精神康复工作需要,拟购买以下康复仪器:智能呐喊宣泄仪1台;体感互动仪2台;心理疏导训练系统2台,邀请符合本项目要求的供货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攀枝花市第三人民医院精神康复仪器采购项目

二、供货商须知: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1

项目名称

攀枝花市第三人民医院

精神康复仪器采购项目(第二次)

2

采购预算

7.5万元

3

最高限价

7.5万元

4

采购方式

院内询价采购

5

中选要求

响应无负偏离、低价中标

6

特殊资质

7

响应文件

1份(按文件第一章第四条封装)

8

文件获取

医院官网自行获取

9

公告期

2025年12月9日-11日

10

递交响应文件时间

2025年12月12日9:00截止

11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云康路18号二号楼三楼(310)

12

开标时间

2025年12月12日9:05

13

开标地点

云康路18号二号楼二楼会议室

14

响应文件有效期

60天

三、参加询价合格供应商(实质性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合法企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投标单位应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7.满足采购项目提出的采购需求。

8.按照要求获取询价文件。

四、产品需求

序号

名称

数量

总金额(万元)

1

智能呐喊宣泄仪

1

1.3

2

体感互动仪

2

2.4

3

心理疏导训练系统

2

3.8

合计


5

7.5

五、仪器参数

见询价文件。

六、商务要求

1.履约期限:合同签订7日内完成产品交付、调试完成。

2.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质量保证:产品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一年,质保期内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由供货商维修或调换并承担相应费用,产品非质量问题需要维修,供货商应负责修复,费用由院方与供货商协商。

4.产品服务:出现故障供货商接到通知2小时内响应到场,24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

5.组织验收:产品达到使用条件后供货商通知采购人,由采购人自行组织一次性验收。

6.产品价格:产品为含税价,包含与本产品相关的一切费用,采购人无需再向中标人另行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7.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提供完整支付凭据资料,一次性支付合同金额费用95%,质保期结束支付合同质保金5%,付款时间以医院资金安排时间为准,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

附件:

攀枝花市第三人民医院精神康复仪器询价文件(第二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