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第三人民医院消防系统维保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攀枝花市第三人民医院

消防系统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第一章  邀请函

攀枝花市第三人民医院拟对全院消防维保服务采购维保公司,服务期限一年,邀请符合本项目要求的供货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攀枝花市第三人民医院消防系统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二、供货商须知:(实质性要求)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1

项目名称

攀枝花市第三人民医院

消防系统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2

采购预算

5.86万元/年

3

最高限价

5.86万元/年

4

采购方式

院内询价采购

5

中选要求

响应无负偏离、低价中标

6

资质要求

1.供应商在攀枝花设有固定办公场所及固定人员(符合响应需求合理性)。

2. 供应商需至少两名消防维护人员具备电工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一名消防维护人员具备登高作业证。

3.供应商需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设备(需具备有效的效准证书)。

7

响应文件

1份(按询价文件第一章第四条封装)

8

文件获取

医院官网自行获取

9

公告期

20251021-23

10

递交响应文件时间

202510241030截止

11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云康路18号二号楼三楼(310

12

开标时间

2025102411:00

13

开标地点

云康路18号二号楼二楼会议室

三、参加询价合格供应商(实质性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合法企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投标单位应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7.满足采购项目提出的采购需求。

8.按照要求获取询价文件。

四、服务范围

负责攀枝花第三人民医院本部(1-6号楼、食堂等区域)及心理卫生中心区域内消防维保服务,以及与之相关的电路和消防管网系统。包括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消防广播系统、消防电话系统、自动喷淋灭火系统、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气体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疏散指示应急照明系统、防火分隔设施及所有消防安全相关的设施、设备。

五、服务需求

1.定期和不定期对所负责建筑消防系统设备进行巡检、测试,及时发现和排除故障隐患及不安全因素,保证系统运行良好、监控准确。

2.对消防设施故障进行检查、维护。

3.在维护期内,定期每月一次月检、每季度一次季检,每年必须对场所内所有的消防设施、设备、器材进行全覆盖维护保养,确保所有消防设施完好。

4.在接到甲方电话或有检查时,服务方应及时到现场并协助甲方接受上级部门或专业职能部门的检查。

5.遇重大活动及会议前接甲方通知后,将对系统另行检查。

6.日常接到甲方的故障通知,乙方应及时赶到现场进行排除故障和维修。提供24小时应急处理服务,突发性较大故障30分钟内到达故障现场;一般故障报修后,1小时内赶到故障现场,一般故障应该立即排除,严重故障应该在24小时内修复(需向厂家购买设备更换的除外),修复前未提供临时消防安全保障措施前,成交供应商消防设施设备维修技术人员不得离开现场。

7.对发现需要更换或维修的消防器材,乙方应列出维护项目、费用,以报告单的形式书面通知甲方,经由甲方签认后,尽快提供相应服务,并保证所提供的零件是原厂原装零件。

8.乙方在更改和新增探头或设备时,以及区域更改后,必须在图纸和CRT进行同步更新。

9.对甲方消防系统的日常运行操作进行指导培训,并提供相关方案;免费负责协同组织院区职工消防安全演练工作,每年开展消防演练2次。)

10.每次检查或培训时,派出的人员不低于2人,并持消防设施操作员中级证或注册消防工程师证书。

11.供应商根据公安部61号令的要求;协助本院建立消防的有关管理制度和消防档案。

12.确保通过消防主管部门的各项检查。

13. 乙方工作过程中,必须遵守甲方的管理规定,服从甲方人员的监管工作。

六、商务要求

1.履约期限:服务期限一年。

2.服务位置:采购人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维护期满后提供完整支付凭据资料,一次性支付全年的维护费用,付款时间以医院资金安排时间为准,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

附件:

攀枝花市第三人民医院消防系统维保询价文件